崔永元:月收入過萬卻經(jīng)常感覺“錢不夠花
覺得自己“最富裕、最像百萬富翁”的時候是在1986年 當時月工資僅80元
近日,全國政協(xié)委員崔永元在人民網(wǎng)做訪談節(jié)目時,談到為什么人們總是感覺自己不幸福的問題,崔永元指出,如果看收入數(shù)字,收入肯定是比以前高了,但為什么大家并不覺得自己掙的更多了?這是因為我們掙錢的增長幅度趕不上物價的增長,“所以很難在錢這方面找到幸福感。”
文/本報記者李穎、武威
談幸福感
健全社會保障就無需高工資
崔永元說,自己現(xiàn)在的工資單上每月是8000多元,再加上其他收入,每月過萬甚至更多都沒有問題,但卻經(jīng)常感覺“錢不夠花”。
崔永元在人民網(wǎng)參加訪談節(jié)目時,講述了自己的“掙錢感受”。他說,自己覺得“最富裕、最像百萬富翁”的時候,是在1986年,“那時候剛工作,每個月的工資大概是80塊錢”,雖然數(shù)字很小,但卻感覺總是花不完,“跟同事吃飯搶著買單,想辦法讓自己有點兒高消費,之后還能存下來一些錢。”
那么,如何才能讓老百姓找回幸福感呢?崔永元認為,政府不能只用給錢的方式,而應該努力健全社會保障體系,“如果我們上學不要錢、看病不要錢、住房不要錢,那我們要那么多工資干什么呢?”
談保障房
要實施追究制度
在談及保障房分配不公的現(xiàn)象時,崔永元提出兩項建議:一是要有明確的規(guī)章條例,標示出有資格享受保障房的條件;二是要實施事后追究制度。
崔永元認為,大家之所以認為保障房分配不公,是因為有些不符合條件的人住了進去。“當追究制度實施后,不符合條件的人是住進去了,但是一定要讓他住不穩(wěn)當,天天提心吊膽,一旦被發(fā)現(xiàn)了就得把房子退回來,即使他把房子退回來了,其個人誠信也受到了影響,同時負責分配保障房的官員也會受到一定的牽連。目前發(fā)達國家就是這么操作的,并且行之有效”。